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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四办标志网上办,一次办
基本编码000117051000实施主体编码1141018100531237X9
本地编码00531237XXK92635001业务办理项编码1141018100531237X9400011705100001
实施主体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许可数量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权力来源同级授权 行使层级县级
通办范围定点办理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服务对象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15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 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 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 防设计文件相符; (四)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 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 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 的部门统一出具。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6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材料邮寄地址巩义市陇海路106号巩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住建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结果反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申请条件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 料:(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 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 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使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针对特殊建设工程,应当依法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理地点郑州市巩义市区(县)紫荆路街道中原西路104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设项目综合受理室(窗口);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环节名称:收件;办理人: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时限:0.1;审查标准: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并退回。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退回并标注不予受理理由。所交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点击受理。;办理结果:材料接收清单;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质安科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1;审查标准:所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出受理决定。;办理结果:受理回执单;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质安科科长;办理时限:5.5;审查标准:受理申报材料后,依据标准进行审查。;办理结果:审批文书;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主管领导;办理时限:0.2;审查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做出许可决定。;办理结果:结果文书;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大厅发证窗口;办理时限:0.1;审查标准:结果文书移交大厅发证窗口。;办理结果:签收回执单;
监督投诉一、固话投诉:0371-6456000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现场投诉:郑州市巩义(区)县中原路西街道104号三楼督查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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