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指南

  • 0

    到现场次数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在线办理
基本信息
四办标志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基本编码410118097W01实施主体编码114101810053113693
本地编码005311369XK35514001业务办理项编码1141018100531136934410118097W0101
实施主体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许可数量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即办件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县级
通办范围全市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法定办结时限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材料邮寄地址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结果反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申请条件《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第十一条 对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经审查论证确认后,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三十二条:设计变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施工图设计审批部门审批:(1)对工程总平面布置进行较大调整,主要包括水域主要布置形式、陆域辅助生产区主要布置形式等;(2)调整主要生产建筑物结构型式;(3)调整主要装卸工艺设备配置规模。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18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4号)第二十五条 航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不得以肢解设计变更内容的方式规避设计变更审批。 如确有必要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作如下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一)改变主体工程建设位置;(二)改变工程总平面布置;(三)改变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四)改变主要工艺及设备配置;(五)工程造价超过已批准的概算。
行使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办理地点巩义市东区区(县)中原西路104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街道2楼交通室(窗口)
办理流程环节名称:收件;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2天 ;审查标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等提交到审批中心交通窗口。 ;办理结果:提交材料信息无误,进行收件。 ;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2天 ;审查标准: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说明予以更正;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窗口负责人员;办理时限:0.2天 ;审查标准:受理申报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办理结果:记录审查过程及结论。 ;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窗口负责人员;办理时限:0.2天 ;审查标准: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的,做出准予通过决定。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2天 ;审查标准:在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者快递送达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已送达 ;
监督投诉一、固话投诉:0371-6456000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查看全部
办理结果
办理材料
收费情况
设定依据
[查看全部]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交通指引
结果公示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