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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Info":{"acceptAddrDesc":"郑州市巩义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04号1楼;东房管专区5号综合受理窗口","applyAttrGetInfo":"巩义市东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东","applyConditionDesc":"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改)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baseCode":"000117050000","catalogUnid":"FA9F9D8D8018843124BEA1281741060C","chargeDesc":"","contactPhone":"一、固话咨询:0371-64566012\n \n二、网上咨询地址:\n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countLimitDesc":"无","deptCode":"12410181416283040Q","deptName":"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deptUnid":"001003030002016","enterpriseZt":"国土和规划建设","flowContent":"/group1/M00/36/32/rBQCQmK-QfWATC64AAPRGjJmIFU233.jpg","flowDesc":"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李源;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收齐资料;办理结果:下一步流程;\n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李源;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业务办理;办理结果:下一步流程;\n环节名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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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前期物业服务。","reductionExplain":"","resultCode":"","srcNum":"1","srcWay":"申请人自备","submitMedium":"3","submitRequire":"申请人自备"},{"acceptRequire":"材料真实有效","copyNum":"1","examplefileUrl":"/group3/M00/0E/C0/rBQdF2IOBWiAD-i3AA2eGseCaVs827.pdf","fileUrl":"","format":"原件","getTypes":"paper,upload,license,sharelib,deptcheck","importLevel":"2","isReduce":"Y","licenseTypeCode":"11100000MB0143028R001","materialMemo":"验原件收复印件","materialStatus":"Y","materialTable":[],"materialUnid":"37040DC496511AF28AD4081F27B9B5F0","name":"营业执照","necessityDesc":"《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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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六)商品房预售方案。\n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 (试行)》(建房规〔2019〕5号)三、强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基础。各地应按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楼盘表,并作为实行房屋网签备案的业务基础。 新建房屋楼盘表,通过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物理状态信息,经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标注为可销售房屋;存量房屋楼盘表,以实测绘建立的楼盘表为基础,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房屋相关信息。 \n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n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建筑面积在许可证的附件或者附图上载明并公示。\n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时,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坐落和建筑面积,不得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可销售范围。\n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前期物业服务。","reductionExplain":"巩义市免证办政策","resultCode":"","srcNum":"1","srcWay":"政府部门核发","submitMedium":"4","submitRequire":"住建部门"},{"acceptRequire":"材料真实有效","copyNum":"0","examplefileUrl":"/group1/M00/16/7E/rBQCQl9hZsSAHmLbAAFBXpE7buE848.pdf","fileUrl":"","format":"原件","getTypes":"paper,upload","importLevel":"2","isReduce":"N","licenseTypeCode":"","materialMemo":"如实填写","materialStatus":"Y","materialTable":[],"materialUnid":"C7AD7650A24C7F73C8355825E9D0D585","name":"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证明","necessityDesc":"《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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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n5.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必须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并将预售、销售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该房的抵押债务,解除抵押","reductionExplain":"","resultCode":"","srcNum":"1","srcWay":"申请人自备","submitMedium":"3","submitRequire":"申请人自备"}],"bsznExtInfo":{"entrustName":"暂无信息!","fourStandard":"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handleType":"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isEntryCenter":"是","isExpress":"是","isOnline":"否","isReservation":"否","isServiceTerminals":"是","isWeb":"Y","linkAddr":"http://www.hnzwfw.gov.cn/hnzw/gbGetUrl.do?sid=416283040XK50782002","onlineHandleDepth":"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unid":"89FB340D3C387CA801EDFE1415BEC432","webApplyUrl":"https://tysl.hnzwfw.gov.cn/ycslypt_web/serviceApply.action"},"nodeInfo":[{"dealMan":"李源","nodeDesc":"收齐资料","nodeName":"收件 ","promiseDays":"0","resultDesc":"下一步流程","sortid":"1"},{"dealMan":"李源","nodeDesc":"业务办理","nodeName":"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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